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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起笔 - []2009-10-05
我李汗衫又杀回来辣...
我没有人间蒸发,事实证明,憋在水底下真难受啊.仔细一看上篇日志居然是三个月之前,这个记录也挺难打破的,不过我会努力的.

三个月来我一如既往地倔强地死皮赖脸地健康成长着,之所以没像以前那样勤勤恳恳任唠任骂地更新,一是因为我早预言博客事业已经江河日下,没看后来全民已经没素质到人人都偷菜的地步了么?! 二是我身心俱爽地奔波在幸福生活的各个角落,哪有空暴露我的幽默细胞文学器官美学蛋白哲学癖......来哗众取宠啊?
国庆这几天我哪儿都没去,我赶时髦学人家宅着,结果我发现我错了,像我这种血液里流淌着骚动骨头上刻着流浪的人一天也呆不住,除非是前两天那样有球看有兵阅有人搂.这不,悠长假期进入下半场只后我就开始骑车满大街晃悠了,我打算一天更比一天浪......(流浪的浪)

受王猩猩的影响,我现在就喜欢能做导盲犬的金毛.
不过,别说我没告儿你们,李氏箴言:沈阳真是十步必逢狗,五步必逢狗屎啊!
怎么整的,这篇我本来想写诗的,下笔就成了散文?
你看空中摇曳的那一片落叶,分明是对美景的酩酊;
这样的树遮挡着这样的光,这样的光穿越着这样的树...要是我能骑车去西藏该多好啊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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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层林尽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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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今天也爱上金毛了..
帅挖
(2009-11-11 19:15:57)
忘了说一句,你丫的幽默细胞是不是扩散到神经里去了?“还一如既往地倔强地死皮赖脸地健康成长着”,不过说的挺到位的!那张地上有一忒大的树叶的照片拍得不错,P没?
我民正经摄影师从来不搞邪门歪道,发表时唯一的改动就是把像素降低了
(2009-11-11 19:15:48)
拖把,你也是够懒的了!说说有几个月没来看我了,搬家了都不知道吧?最近一直忙呀忙,丫的终于好忙完了,也要离开了,可是为何真要离开这儿时我却那么的不快?中博尽量一直毛病着,用一博友的话语来说就是高层死人了,而且比大地震的都还多...索性重启新浪的老窝,再不来看看我,也许真消失没了~~~~
也没那么久吧,我这就去
(2009-11-11 19:16:37)
我要吃狗肉!
最好那张照片真不赖,,你没出去玩去也没回家啊,,,可惜了了
数月来的第一个沙发我就不客气了
说的狗的那啥,我家所在的小区才是遍地地雷....
你呢,既然不是宅的料,就还是继续浪下去吧
我喜欢最后一张树叶的视角